深圳有租房补贴但是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?
1、学历:
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。(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)
2、人才:
2019年3月23日后经深圳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、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。
3、年龄:
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:本科未满30周岁、硕士未满35周岁、博士未满40周岁。
4、户籍:
深户——具有本市户籍,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、未正在租住公租房、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,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。
5、期限
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,均可向办理其人才引进手续的市、区两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。
1、代理机构相对专业,可以很明确的指导入户人员该如何操作;
2、代理机构对申报流程熟悉,让办理人员尽快完成申报过程。
3、代理机构可以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一个初审,可以及时改正。
4、代理机构为办理人员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。
深圳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方式
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:
1、单位申办:由接收单位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。
2、个人申办:毕业生本人直接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。
3、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: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毕业生接收手续。
关于二次办理人才引进业务:
曾经通过毕业生接收或在职人才引进的方式入户深圳,后因户籍迁出深圳或再次升学(户籍可能迁入学校,也可能还留在深圳)等情况,现需按当前人才引进政策再次办理毕业生接收的,应先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二次办理人才引进,经审核同意后,方可按正常程序申报毕业生接收。
申请二次办理人才引进的具体流程如下:
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系统,点击“业务申报”—“二次申报填报”,点击 “新增”—填写信息,打印二次申请接收表,按要求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后,按照表格中的要求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受理窗口。—呈报单位在系统查询业务审批进度,系统显示审批同意后,可按正常程序申报毕业生接收。
设立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:
1.《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》;
2.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(介绍信)及其身份证;
3.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;
4.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(条件中第二条第(二)、(三)款规定的单位,可以房屋租赁合同代替);
5.单位在职人数证明。属企业、非企业单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职人员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,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;
6.对市、区政府“直通车”企业,需收取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,非法人企、事业单位,需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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